该列表混合了熟悉的数字服务,从社交媒体应用程序到搜索引擎和应用程序商店,没有什么真正的惊喜。大部分受监管的平台是由美国的营利性公司开发的,其中还有一些国际(主要是欧洲)公司和一个非营利性公司(在线百科全书维基百科)。
第一波指定的 19 个平台的完整列表如下:
- 阿里巴巴速卖通
- 亚马逊商店
- 苹果应用商店
- 必应
- Booking.com
- 谷歌游戏
- 谷歌地图
- 谷歌搜索
- 谷歌购物
- 领英
- 兴趣
- 快照
- 抖音
- 推特
- 维基百科
- YouTube
- 扎兰多
用该法规的术语来说,已确认的列出的平台符合超大型在线平台(VLOP)或超大型在线搜索引擎(VLOSE)的标准。(实际上,此时仅指定了两个 VLOSE(Bing 和 Google 搜索);其他 17 个都是 VLOP。)
VLOP 或 VLOSE 称号对评估和减轻与算法和人工智能的使用相关的系统性风险有额外的要求,这意味着平台必须主动分析和报告与内容排名工具和推荐系统等技术运营相关的潜在问题。
欧盟的想法是使用强制性算法透明度要求来推动问责制——这意味着受监管的平台将无法对人工智能放大的危害视而不见,因为法律还要求它们采取“合理、相称和有效的缓解措施”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其报告和缓解计划须接受欧盟委员会的独立审计和监督(在新成立的欧洲算法透明度中心的支持下)。违规处罚最高可达全球年营业额的 6%。
文章翻译自:techcrunch;原文链接:https://techcrunch.com/2023/04/25/europe-names-19-platforms-that-must-report-algorithmic-risks-under-dsa/